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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篇 提升社会治理和安全保障能力

来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21-04-06 15:04   字号: [        ]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和化解影响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筑牢发展安全屏障。

第四十一章  建设善治昆明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探索具有昆明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模式。

第一节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加大社会动员力度,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完善社会治理组织体系,构建纵向到村(院落、楼栋),横向到各个部门、社会组织的工作网络。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探索具有昆明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模式,创建成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第二节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深化街道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党建引领、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模式,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让街道、社区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楼栋长、十户长队伍建设,在城乡社区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置力度,探索推进社会工作事务所、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推进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并实现全覆盖,深化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大社会治理科技支撑力度,充分运用大数据和科技手段,加强基层网格对人、地、物、网等社会动态掌控能力,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发挥行业规范、社会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社会规范在协调社会关系、约束社会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自治组织、居民群众有序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完善村务(居务)公开、民主评议等途径,加强公众监督评估。

第三节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拓展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途径通道,实现有效沟通、良性互动,努力让每一名群众都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保护好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完善信访制度,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改革创新,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信息化、科学化,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培育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严防发生极端社会事件。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要求。

第四节  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推进县(市)区、乡镇(街道)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中心)和活动场所建设,加快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创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健全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和备案登记相结合的新型登记模式。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加强群团组织建设,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培育孵化服务群众类社会组织。按照政府保基本的原则,健全社会产品和服务提供制度,实行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公示。依法规范社会组织开展活动。

第五节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与宗教和谐和顺

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夯实“五个认同”的思想根基。实施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大力挖掘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完善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体制机制,制定有利于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的政策举措,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优化转移支付,加大财力支持,继续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加快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和宗教人士队伍建设,开展践行“四条标准”思想教育活动,持续巩固宗教和谐和顺良好局面。

第四十二章  建设法治昆明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依法行政和法治社会建设,健全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制度,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筑牢坚实法治基础。

第一节  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完善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完善重大决策事项决策前听取政协意见制度,促进协商意见成果转化。完善民主监督制度,健全民主监督效果评价机制,提高民主监督实效。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深化新型城乡基层治理机制创新。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

完善地方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高质量发展立法、惠民立法、环保立法、弘德立法、协同立法,立改废释并举,加快制定和修改符合昆明实际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完善地方立法机制,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切实保障司法公正。建立健全司法责任制和司法保障制,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司法办案的程序规则、质量标准和监督办法,明确司法机关内部各层级权限,推进司法公开,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

第二节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增强法规规章制定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依法全面优化完善政府职能,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用法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服务质效。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政府权力清单,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着力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决策承办单位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确保决策程序合规、正当。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确保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中充分发挥作用,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监督,落实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职能相近、执法内容相近、执法方式相同的机构和职能,积极探索跨领域、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的综合执法。健全行政执法机关联动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互联互通。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加强和改进重点领域监管,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探索推进标准化执法,以行政处罚领域为重点,实现执法用语、执法文书、执法依据、执法方式、执法判定标准化。

第三节  加快法治社会建设

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立普法教育在推进依法治市中的长期性基础地位,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载体,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完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深入推进“法律七进”,进一步完善“法治大讲堂”工作体系。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作为公共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法治文化阵地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纳入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

建设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村(社区)法律服务配套制度,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建立健全“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办案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执业评价和奖惩机制,推行法律服务行业信息化动态监督管理。加强法律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府按照市场规则向社会组织购买法律服务制度,加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培育壮大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提高配套保障能力。

第四十三章  建设平安昆明

提高经济安全保障能力,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环境风险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打造平安昆明。

第一节  提高经济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实现重要产业、通信网络、粮食储备、战略资源、战略物资和水电油气能源等关键领域安全可控。全面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系,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持续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格规范各类融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规范政府债务举债融资机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政府性债务存量,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增强产业体系抗冲击能力。维护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正常运行。不断加强粮食储备管理,提升粮食储备服务宏观调控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完善能源应急体系建设,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确保电力、石油、天然气稳定安全供应。健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协调机制。强化应对安全事故、火灾、地质灾害、极端天气、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健全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应急物资管理机制、快速互助机制和征用补偿机制。

第二节  加强社会安全保障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和运用。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领域违法犯罪,坚决防范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新型网络犯罪和跨境违法犯罪,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第五轮禁毒人民战争,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建立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优化网络安全防控体系,健全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处置机制,打造安全网络环境。推进完善与城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规划配套的公共安全基础及安防设施建设,确保公共交通安全。切实加强重大活动举办期间的安全检查和监管监控。

第三节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培育安全文化,提升安全治理法治化、科技化、社会化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探索实施安全生产负面清单,加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矿山、输油气管网等事故多发易发领域的隐患排查,严格防范重大事故发生。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周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企业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为。强化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围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城市安全和事故灾难事件,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提升重大事故灾害的检测预警、分析研判、指挥救援和监督管理等能力。

第四节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建立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和“党政同责”要求,形成政府总负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首责的安全监管责任网。不断健全监管责任体系、配套政策制度体系、溯源体系、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风险防控体系、风险监测体系、应急处置体系、诚信自律体系、社会共治体系等“九大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动态监管和风险控制,建立食品药品质量定期抽验、监督检查和不良反应记录备案制度,加大对网络销售药品等新生业态的监管力度。健全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系,构建上下联动、区域联防、部门配合的监管执法体系。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确保各级政府具备常见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和现场定性速测能力。

第五节  提高防灾减灾综合处置能力

健全社会风险评估和实施后评估机制以及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环境风险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实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与重点隐患排查、自然灾害防治等重点工程,提升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加快江河重点河段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加大群防群治力度,开展“智慧消防”建设,提高智能化、信息化监管水平。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加强应急管理、应急处置和专家咨询队伍建设,配备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应急救援装备,构建多元化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十四章  全力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积极适应国家一体化战略体系和能力建设要求,把国防和军队建设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经济建设中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促进国防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步提升。

第一节  完善国防动员组织体系

落实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任务,完善领导指挥体系,严格落实党管武装制度,建强国防动员工作队伍。健全国防动员机制,完善国防动员潜力核查、能力检验评估等制度。适应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趋势,加快智慧动员建设。推进国防动员与应急管理体系之间有效衔接,推动平战结合、应急应战一体化建设。

第二节  夯实国防动员发展基础

持续推进民兵建设调整改革,统筹运用民兵应急力量与地方专业应急力量。依托社会优质资源发展新型后备力量。整合军地各方资源,改善民兵训练条件,完善训练基地体系。将民兵应急装备建设与地方应急装备建设有机结合,加大专业装备配备力度,做好应急保障、抗震救灾、森林灭火、维稳处突等任务物资器材储备,研究发展民兵新质装备和救援装备。深化兵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兵役工作常态运行机制。突出大学毕业生征集,提升兵员征集质量。

第三节  优化国防动员资源配置

完善国民经济动员组织机构体系,推动有关资源开放共享和配套发展,为部队战斗力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支撑。以信息化、法治化、实战化为重点,加快转变人民防空建设发展方式,完善指挥防护工程体系,不断提升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综合防护能力。以战略战役及联络通道为骨架,推动铁路网、公路网融合发展,开放低空物流,加快推进综合立体国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交通战备保障能力建设,增强国防交通综合保障能力。适应科技创新迭代快、进程短的发展趋势,提升国防动员科技敏锐度、认知力和响应速度,提升新兴产业、现代科技对国防动员的贡献率,推动高新技术的国防动员转化应用。

第四节  提升国防动员质效

深化资源要素共享,强化政策制度协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国防科技工业、生物安全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协调发展步伐。加快卫星应用、稀贵金属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人工智能、应急救援等新兴领域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军地共建共用共享。加强军事设施保护。

第五节  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推进国防教育融入全民思想教育、国民素质教育,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大学生国防教育,强化中小学生国防教育,普及群众性国防教育,强化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忧患意识、斗争意识、责任意识,使关心国防、热爱国防、保卫国防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发扬军民团结优良传统,激发群众爱国拥军热情,推进现役军人家属就业就医、子女就学、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烈军属优抚政策落实,加强美丽军营建设。广泛开展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组织后备力量对接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攻坚质效,投身维护社会治安、自然灾害抢险救灾等工作,动员组织民兵支援边境疫情防控,巩固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关系。